小美跟阿動是好朋友,平常就喜歡一起拍照。




某次的誤會讓兩人友情決裂。






小美想到自己有和阿動合照的照片在阿動的臉書上。

於是提出個資保護法,說阿動沒經過自己的同意張貼他的照片,要告阿動。





最後阿動被判刑。





‧‧‧‧‧‧











全是因為這個法案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422/8/24cf8.html





喂,拜託,不要太誇張了...好不?

這法案行不行的通?難度很高耶..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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