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美跟阿動是好朋友,平常就喜歡一起拍照。
某次的誤會讓兩人友情決裂。
小美想到自己有和阿動合照的照片在阿動的臉書上。
於是提出個資保護法,說阿動沒經過自己的同意張貼他的照片,要告阿動。
最後阿動被判刑。
‧‧‧‧‧‧
全是因為這個法案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422/8/24cf8.html
喂,拜託,不要太誇張了...好不?
這法案行不行的通?難度很高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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